《奥特曼》有难了
《羊城晚报》2014年 1月11日A9版(题图)载重庆消息,据重庆晨报报道,昨天, 6岁的小龙(化名)没去幼儿园,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发呆。 5天前,这个最爱看奥特曼动画片的男孩,从 6楼高的窗台上翻落下来,事后,他告诉爸爸妈妈:“我以为自己是奥特曼了。”
2013年的12月18日,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对东海县 3名孩童因模仿动画片《喜羊羊与灰太狼》中的剧情,玩“绑架烤羊”的游戏,结果两人被严重烧伤一案作出一审判决:导致同伴烧伤的被告儿童顺顺(化名)之监护人赔偿原告损失的 60%;被告《喜羊羊与灰太狼》的制作、发行人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损失的 15%(约 3.9万元),另外 25%的损失责任由原告的监护人自行承担。
看来,这次奥特曼的制作人有难了,如果小龙的父母到东海县人民法院起诉,恐怕奥特曼少不了要赔 50%了(因为只有两方)。不过,东海县人民法院敢于对善良的喜羊羊下手,对奥特曼又如何呢?而且,人家奥特曼理睬不理睬你又是另一回事呢。
不知何故,现在的法官总喜欢玩玩新潮,不是以掌握的证据依典依法判案,却更愿搞在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以“常理分析”来下判,也许为的是显露自己的“高明”之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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