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见坐以待毙
大概是发生在2012年,某天京城暴雨,有人驾车上班,途经一立交,下层已积水,以为能通过便直往前驶,不料水深车熄火停在水里。这时,水才漫脚下,完全可以先下车避险,然后再想办法救车。然此君却待在车内,先后多次打电话回家及报警求助,等到水位上升,车门受压打不开了,电路不通致车窗无法机动开启,慌神之下却又找不到自救的方法,人活生生地被困在车内淹死。
事情经报导后,人们纷纷就事件进行分析,提出不少应对处理办法。首先,遇到积水不明深浅的情况下切忌盲目强行通过,不妨绕道避开;再者,若在涵洞内、立交桥底层车遇积水死火,先离车确保人安全再考虑其他;当积水较深车门受压打不开时,就要懂得应用车内的工具砸破车窗玻璃逃生。
本以为死者能用他最宝贵的生命教育后人,杜绝类似的事件再发生,可惜,悲剧又一次在深圳上演。2013年 8月30日,一名女子凌晨时分驾车去火车站接从江西回来的丈夫和儿子,途经一涵洞时受困。 4时40分,她打电话告诉丈夫:车子进水浸进膝盖了,开不出去,已报警了; 4时54分后告知说:水已经快到脖子了,在等救援,也尝试开门逃生; 5时11分,丈夫打电话过去,被告知水已到脖子了; 5时13分,死者拨出最后一个电话:你们怎么还没到,之后,电话就断了。(详见20130831《广州日报》A3版)
看了这样的报导,真不知要说些什么好,即便是从 4时40分算起,由水深至膝到上涨至胸,至少有二、三十分钟时间可以下车避险,却为何只是坐在车内等待救援呢,怕被浇个落汤鸡?怕爱车受损?还是……需知道这是在红色暴雨中的低洼涵洞内啊,这一等,就……
死者长已矣,愿她在天国安息。而存者则一定要吸取教训,车没了可以再买,生命却没有take two,千万不能再坐以待毙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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